自1997年起,香港入境事务处推行特许签证计划给予中国内地公民,以吸引内地专才来港工作,促进香港在全球的竞争力和本地劳动市场的供求。这项工作签证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别:
为了加强香港与中国的贸易伙伴关系, 政府经常对现有的中国公民签证政策作出更改。
香港入境事务处于2003年7月15日推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以取代往日的“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和“输入内地专业人才计划”。
要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拥有独特技能,知识和经验;而这些技能,知识和经验正正是香港本地劳动人口所需而又缺乏的。
这项计划是没有配额限制和适用於各行各业。人才和专业录取是根据本地劳动需求而作出调整。
申请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所需的文件与申请一般工作签证相若;这项计划更容许申请人带同配偶及未婚子女同行,称为“受养人”。如申请人与受养人在港连续居住满七年,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
本计划的签证发出后 ,若是旧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证需要贴在往来港澳通行证上,而非护照上;若是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则需携带签证出入境。 申请人在来港前必需向他/她的户籍登记的公安局取得来港签批。
这项一年规范适合现在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申请的所需的文件与申请一般工作签证相若。
1. 已持有另一国家的有效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已在有关国家逗留一年。
2. 已持有双重国籍的中国公民– 申请人不会受“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限制,申请会视作一般工作签证申请。
**上述的申请人如需带同配偶及未婚子女同行,申请人需递交受养人的签证申请。
由2001年8月1日开始,内地学生如在香港完成大学学士课程并在香港成功获得本港公司聘用,可以申请香港工作签证。
这个计划适合本地全日制教育课程的香港学位或以上程度毕业的内地学生。
交换生/毕业生兼职研究计划或其他国内学生(学士以下程度)并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但也可透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
香港工作签证。香港入境事务处具有特定部门处理这项计划的申请。
申请人若连同配偶及未婚子女同行, 称为“受养人”。如申请人与受养人在港居住满七年,可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
本计划的签证发出后 ,若是旧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证需要贴在往来港澳通行证上,而非护照上;若是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则需携带签证出入境。 申请人在来港前必需向他/她的户籍登记的公安局取得来港签批。